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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
种手术受限
相较于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年版)》(详见《卫健委发布!这一设备被纳入国家限制类技术》),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的《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年版)》中新增了部分限制类医疗技术。
分别为:同种异体皮肤移植、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技术,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肿瘤消融技术(部分)。其中,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并不在国家目录之内。
医院、耗材受影响
早在年,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
医院无法通过评估,就不能开展相关手术。这意味着此类手术的医疗设备使用、耗材的采购等,会直接受到影响!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地区先后落地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制度,医院手术受限。
据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梳理,目前,安徽、江西、四川、江苏、贵州、重庆等多省市都更新了限制类医院名单。
合壹汇医疗观点
近年来,国家对医疗行业监管日渐趋严。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以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制度,对缺少临床经验的医师、硬件设施不全的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的医用耗材、设备供应商都有着不小的影响。
对于医疗器械行业而言,一旦相关手术被纳入限制医疗技术的目录,其对应的器械、耗材手术量也将下降。因此,在各省确认相关名单之前,各医械企业需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