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械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3 10:00:42   

该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其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专注于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类医疗器械行业,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市场参与者众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随着竞争的进一步加剧,若发行人无法持续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促进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的优化升级,快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可能导致发行人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发行人未来发展。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直接材料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粒料、医用零配件、化工辅料及包辅材等。其中,粒料是指用于生产注射器外套、输液输血器导管、医用穿刺针底座等的各类塑料粒子,如PP、PVC、ABS、PE等;医用零配件是指与发行人生产的部件共同组装构成完整的注射器、输液输血器等的产品组件,如胶塞、乳胶管、过滤网、针管等;化工辅料是指用于灭菌、稀释等辅助功能的化工产品,例如环氧乙烷、硅油、稀释剂等;包辅材包括各类包装纸袋、包装箱等。公司主要原材料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等塑料粒料价格受到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PVC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8,.31元/吨、7,.73元/吨和7,.35元/吨,PP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8,.28元/吨、8,.83元/吨和7,.98元/吨,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发行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风险

带针的输注类医疗器械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通过侵入皮肤与人体产生接触,产品质量或临床不当操作均有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产品质量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但仍然面临不可预见的因素带来的风险,下游客户因此可能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由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外销收入是发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6%、98.95%和99.43%。1-1-6外销业务受国家出口政策、进口国进口政策与经济状况、汇率以及国际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全球或区域性经济发生波动,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存在下降风险。

(五)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分别为43,.89万元、48,.85万元和46,.24万元,主要以美元结算,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6%、98.95%和99.43%。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4万元、-.71万元和.38万元。经测算,若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分别下降1.00%,对公司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9.92%、-6.69%和-6.06%,净利润对汇率波动敏感性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的扩大,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持续增加,则发行人出现汇兑损失的可能性也将增加,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客户流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产能或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等原因,存在部分交易金额较小的客户流失的情况。报告期各期,该类流失客户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9%、1.98%和3.65%。未来,如果发行人在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时间、后期服务等方面不能满足国际ODM客户的需求,或者客户自身经营出现困难等,发行人仍将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全部五险)的比例分别为53.99%、62.12%和55.46%,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比例分别为5.24%、5.53%和45.77%。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总额分别为.91万元、.86万元和.5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21%、7.12%和2.54%。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发行人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1-1-7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向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集成供应商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未取得国内相关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的情况,未来,若客户要求发行人提供集成供应商自身资质或产品在国内的注册情况,而发行人该类集成供应商又不具备相关资质时,发行人存在需要切换供应商的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因向缺乏资质的供应商采购而被境内外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业务经营需要,存在向缺乏相关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的情形,发行人向该类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均用于出口。其中,上述缺乏资质的供应商中,部分供应商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部分供应商未获得欧盟CE等国外资质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集成采购并销售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根据相关规定,仅需满足进口国的相关要求,未强制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内相关资质。对于发行人向无CE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产品,发行人在程序上由于未按照MDD/MDR规定向第三方公告机构说明实际供应商(即CE关联备案),并由其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因而未满足MDR指令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未办理CE关联备案的集成供应商采购对应的销售金额较小,亦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产品质量纠纷及客户投诉等事项,且目前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应能滿足第三方公告机构相关要求,但仍存在因违反MDR指令被境内外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从而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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