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疗机械 >> 医疗机械介绍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与备案条件解读
一、经营许可与备案条件——经营场所和库房要求
以康诺医疗器械产业园所在地安徽省为例,“办法”规定:从事第三类、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经营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并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同时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的冷藏车或者可自动显示温度的冷藏箱。
从事其他类别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经营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并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库房面积,面积详见下表。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因各地要求不同,企业家在在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一定要认真解读管理办法,在自行建设经营场所和库房时避免出现问题,影响时间和成本。
二、经营许可与备案条件——质量管理人员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
企业应当设置或者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
(一)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
(三)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的人员。
三、经营许可与备案条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有以下功能:
(一)具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功能;
(二)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三)具有记录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名称、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或者失效日期)和生产企业信息以及实现质量追溯跟踪的功能;
(四)具有包括采购、收货、验收、贮存、检查、销售、出库、复核等各经营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能对各经营环节进行判断、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五)具有供货者、购货者以及购销医疗器械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控制功能;
(六)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功能,有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功能,防止过期医疗器械销售。
同时,《规范》鼓励经营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四、经营许可与备案条件——无需设立库房的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指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营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库房:
(一)单一门店零售企业的经营场所陈列条件能符合其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性能要求、经营场所能满足其经营规模及品种陈列需要的;
(二)连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的;
(三)全部委托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进行存储的;
(四)专营医疗器械软件或者医用磁共振、医用X射线、医用高能射线、医用核素设备等大型医用设备的。
这里重点讲解下第三条,康诺优企安徽基地——康诺医疗器械产业园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资格。为入驻企业实现了降本增效的重要作用,重点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缩短创办周期
2、减少建设投入
3、降低储运成本
4、符合监管要求
5、获得税返奖励
6、强化经营管理
7、获得丰富资源
8、有效营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