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有关部署,督促强化食品药品行业监管力度,近期,昭苏县检察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药品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次监督活动以药品零售店、医疗机构经营户等药械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从特殊管理药品、到中药饮片再到大型医疗器械涉及品种达11种。检察官首先对各医疗场所药品是否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否对医师处方、用药遗嘱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品进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进货票据是否严格审查把关、票账货是否相符、中药饮片质量、疫苗保存等方面进行检查。随后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记录进行重点查看,主要包括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出入库、维修、定期检查、消毒的质量记录,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是否建立档案是否定期检查、检验、校准、维护,是否及时分析、评估等方面,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检察官向药械从业人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药械化购进、查验、储存、销售等制度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中药饮片过期、存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及时下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把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文字
于婷
编校
胡云洁
制作
胡云洁
审核
刘彬、付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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